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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康德的倫理學與道德教育
康德在構造「批判哲學」時,雖然先著手認識論,但已經把倫理學擺在高於認識論的地位(李澤厚,民76)。其主要觀點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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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道德的前提
皮德思認為道德的前提,是由於人有自由自主的選擇能力,這是道德生活及行為責任的基本條件。而行為的原因可分為特殊與普通,特殊的原因是不可預測的,如意外,因此可以不用追究行為責任,而普通的原因則是個人所選擇的,結果也由個人承擔,而這是可以經由理性思考來改善的,故唯有自我認定可以控制本身的行為,才能有效的節制自己,而使道德日益精進。所以道德教育最終的目的在於培養「自律的人」。